人大代表建议追踪|全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满足群众不同层次托育服务需求

爱东营讯  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朱梅英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儿童托育建设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建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就相关工作进行高质量推进办理。

建议背景:

我市托育工作从2020年开始起步,但综合东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情况、群众需求等因素,还存在高质量托育机构数量不足、托育机构布局不合理、托育服务水平偏低、政策支撑体系和推进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

代表建议:及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早教机构的监管以及加强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等

朱梅英代表在建议中提出,一是及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早教机构的监管。二是加强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体系,重视对托育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的培养培训和定期考核。

办理情况: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及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该代表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海伟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卫生健康委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济宁、聊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综合分析我市托育服务工作现状和形势发展需求,提出了加快推进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并把扩大托育建设的建议作为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坚持规划引领,全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的托育服务需求。

推动托育服务多渠道供给。稳步推进托儿所、幼儿园协同发展,有37家公办幼儿园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招收托班。加快“医育结合”模式托育机构建设,依托县妇幼保健院建成2家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市总工会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管、托育等照护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嵌入托育设施,为辖区居民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建成3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托育机构。

落实托育服务惠民好政策。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均公布了公办、民办托育服务政府指导价。对备案托育服务机构按照政府普惠指导价收托的3岁以下二孩、三孩,分别给予婴幼儿家庭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400元的托育补贴。对2023年新建、扩建、改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成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于当年投入使用并依法备案的1258个新增托位,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对2023年10个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市级财政给予每个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2023年6月15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排查重点、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托育机构安全清单”管理,同时,以“托育机构安全问题例举”的形式,对之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下发,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抓实制度建设,各类托育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健全托育服务机构备案、公示、评估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防疫安全等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相关工作。

加强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工作。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推进家政企业培养托育人才。2022年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东营市化工学校等5所中职院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共招生615人。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动员托育服务人员进行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育婴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强化托育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妇幼保健院每年都按照要求,对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保健人员等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托育服务技能。

(记者 于采艳 通讯员 李吉厂 王林)

责任编辑:丁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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