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和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不断优化文化服务质量,才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是加大农村文化投入力度,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村民活动室、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文化场馆,建立健全文化场馆使用功能,加大乡村文化设施管理力度,提高使用率,避免出现乡村文化场馆老旧失修、常年关闭、挪作他用等,为广大农村百姓搭建集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弘扬新风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平台,满足乡民休闲生活的需求。
二是整合乡村资源,挖掘乡村文化历史、生态和资源。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广袤的乡村大地蕴藏着各具特色的文化资源。要大力发展农民自办文化,提高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鼓励农民开展文化活动,发展农家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建设庭院文化,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充实活动内涵。同时,深入挖掘地域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激活沉睡中的历史文化资源,探索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产业开发新模式,解析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环境的优化路径。
三是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农村文化公共服务离不开人,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文化公共服务的基本保障。要加大人才教育培训投入,完善人才培训机制,提高人才培训质量,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使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事业不断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文化服务。
乡村不仅承载着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让人们记得住“乡愁”,看得见“远方”。
(衣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