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 “检察蓝” 守护“少年的你”

  “要引以为戒,既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也学会自我保护,坚决向欺凌行为说‘不’……”日前,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应邀来到区第四实验小学,采取以案说法、预防校园欺凌现场测试、法律知识互问互答等形式,详细讲解校园欺凌的概念、行为方式、表现特征、危害程度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孩子们学法知法守法,共同抵制校园欺凌。

  今年以来,垦利区聚焦校园主阵地作用,优化完善工作方法,组织干警深入中小学校园,开展法治课讲授、知法守法宣传、法治案例展播等“文明校园 法育未来”活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校园氛围。同时,选派党组成员、优秀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着力使各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覆盖,从源头上减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全市检察机关以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为契机,挖掘自身职能,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社会支持体系搭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检察蓝”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在此过程中,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检团配合,成立全市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未保委成员单位及人大、政协联动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东营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规范化的社会支持工作体系。同时,搭建12355青少年服务台,组建300余人的“未检检察官+团干部+专家+社工+志愿者”的支持队伍,严格“一案一策”制度,深入实施青少年普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青春守护者行动“三个项目”,以扎实的行动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成功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创建单位。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得益于此,东营区某学校一起未成年人遭殴打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受害者权益也得到了及时保护。东营区检察院向辖区内医院、中小学校制发检察官告知函,明确医生、教师等强制报告责任,并联合公安、团委、司法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对责任主体、制度落实、追责机制予以明确,为问题发生时的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救助提供了强力制度保障。我市检察机关还在东营区、广饶县、垦利区、利津县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实现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一站式办理,有效减少了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次数,化解了“二次伤害”。

(记者 周乃东 通讯员 来倩倩)

责任编辑:邓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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