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创新发展实现审判“六项融合”

  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今年以来,广饶县人民法院在坚持全院业务党建引领的工作思路中,充分发挥“支部建在庭上”的党建优势,夯实支部堡垒属性,发挥党员旗帜作用。

  在制度层面上,广饶县人民法院把审判工作中桩桩件件具体的事情,落实到“三级书记”抓党建、“阳光司法”创品牌、“党建+”明实质、“六六三”促发展这四项工作方法上。这四项工作方法是广饶县人民法院在党建工作方面全面深化创新的“压舱石”,也被形象地称为全院党建工作的“四驾马车”。

  这些制度的创新实施,使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密切结合,两者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实现了在制度设计上、工作业务上、绩效考评上、典型选树上、品牌创建上、组织设置上的“六项融合”。

  其中,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台的《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建制度创新作了具有统领性意义的体系规划设计,这也是广饶县人民法院对党建工作的基础框架搭建。

  全院党建工作的“四驾马车”分别为《关于明确2021年度“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关于创建“阳光司法”党建品牌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行“六六三”支部工作法的实施方案》。通过《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到“四驾马车”制度衔接完善,实现了“抓党建、带队建”目标的实现,强化了党建工作创新在工作业务、在绩效考评、在典型选树、在品牌创建方面和司法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

  “四驾马车”党建制度创新,为广饶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探索出一条可操作模式,同时,《广饶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职责》文件的出台,则是全院党建制度创新的动力来源。

  《广饶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职责》明确了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委员的职责分工,提出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明责、履责、考责、问责”加强和完善全院党的建设,与《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文件相呼应,至此,一套完整的党建制度创新工作闭环得以构建。

  通过《广饶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职责》实施,党建制度创新得到巩固保障,实现了“带队建、促审判”的目标,保证了党建工作创新在组织设置方面和司法审判工作的全面融合。

  探究广饶县人民法院在党建工作制度创新中“四驾马车”和“六项融合”实施的着眼点,即既注重个体干警忠诚政治品格的塑造、又注重全院整体审判工作水平的提升。一系列制度的创新制定,彰显了广饶县人民法院党建制度创新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普适性。

(记者 闫雯雯 通讯员 李中令 范绍君)

责任编辑:邓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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