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河南尉氏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曹某军(男,汉族,42岁,尉氏县庄头镇前曹村人,8月10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立案侦查。
8月1日晚,曹某军因事到本村曹某民家中,8月3日,曹某民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曹某军在明知与曹某民有密切接触行为的情况下,不按照要求执行居家隔离,并私自外出,与多人密切接触,且隐瞒行程不报,存在传播新冠肺炎病毒重大危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认真服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触犯法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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