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及职务:原李田英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
出生年月:1921年12月
入党时间:1945年6月
人物简介:
李田英,女,长期担任党的地下交通员,自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她带领全村妇女开展生产自救活动,组织35个抗战家庭开展“插伙组”互助生产,开荒种地2000余亩,年收粮食6万余斤,有力地支援了前线,保障了人民生活。在“插伙组”的基础上,她成立了“李田英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任社长,其突出成绩受到了渤海行署的表彰,并在全省范围内得到推广。李田英曾两次被中央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是山东省第一位全国农业女劳模,先后12次赴北京参加全国性代表会议,多次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是新中国第一届、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09年入选“山东省一百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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