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7年3月25日市政协八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东营市政协工作实际,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设置八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

(责任编辑:尹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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