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工作的公告

本站公告·东营网·2024-06-21 18:26

为全面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营造依法依规执业、优质高效服务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东营市消防救援机构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东营,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生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排查发现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东营,未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生效但实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社会单位执业但在“山东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平台”上无执业痕迹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2023年1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服务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发生有人员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由组织事故调查的消防救援机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起火单位(场所)开展的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倒查;“山东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平台”单个执业项目违规“刷脸”嫌疑超过5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三)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检查:建立“逢查必检证书”制度,支队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工作,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情况,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监管平台”上线执业;核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期间,原则上所有“双随机”及专项检查的社会单位,100%对涉及人员的证照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载明“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评估”等内容;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3.执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以及资格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配备的种类、数量及校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质量管理体系或者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二)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重点检查内容:

1.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在“社消系统”中录入生效;

2.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与“系统”录入人员是否一致;

3.是否使用“山东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平台”执业;

4.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5.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

6.出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是否有甩项、漏项情况;

7.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8.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9.是否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10.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机构执业,并核查个人社保缴纳情况是否和所在机构一致;

11.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同时加盖机构印章。

(三)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信息是否录入“社消系统”;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在“山东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平台”执业,是否有违规执业信息;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是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击消防技术服务领域违法行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从业行为、促进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检查过程中逐项判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和服务水平,通过强化监管,鼓励和扶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三)对检查发现本辖区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录入“系统”的“不具备从业条件机构公示栏”,省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对纳入公示栏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公告,并对其在本辖区已开展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质量进行重点核查。本辖区内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异地注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联系省级消防救援机构协调办理,抄告注册地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控漏管。 

东营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