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双霞)5月24日,记者关注到,央行近日下发《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称,拟取消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即试点地区央行分支机构对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央行称,通过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可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模式,为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此次试点地区为江苏省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浙江省台州市及下辖县 (市、区),自2018年6月11日起实施试点。与此同时,央行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即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面签制度;与企业签订账户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强化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管理,健全企业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证件到期未更换、不配合对账、账户连续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等异常情形处置机制。
此外,央行明确,试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6月11日起,企业在试点地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按现行规定向银行提交开户申请资料。试点地区银行按规定审核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面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并依托账户管理系统审核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后,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并将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存款人密码交付企业。
第二阶段自12月1日起,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除按照第一阶段业务处理办法执行外,增加完善账户管理协议、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转私”管理、健全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加强销户管理等试点内容。